在线营销

2017新房产税细则有哪些?

有问必答 > 问题详情
6年以前
3个回答
  • huang记忆的颜色
    0 回复

    房产税的细则有:
    (一)契税
      1、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
      2、购买的房产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5%;
      3、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不超过90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
      (二)个人所得税
      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2、面积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2%;
      3、面积不超过144平米(包含144)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1%。
      (三)营业税
      1、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5%;
      2、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需要缴纳差价的5.5%;
      3、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5%;
      4、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缴纳。
      (四)土地增值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五)房屋交易手续费
      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六)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七)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

  • 感受你的存在_4805
    0 回复

    你好,如下:
    第一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
    第二条 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社会举办的学校、图书馆(室)、文化馆(室)、体育馆、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五、个人自有自用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六、经有关部门核定属危房、不准使用的房产;

      七、经财政部门和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三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和其他地区部分新建立的建制镇,由于经济不发达,房屋简陋,县人民政府要求缓征的,可由县税务局上报,经省税务局批准,可暂缓征收房产税。

      第四条 除本细则第六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可向房产所在地纳税人税务机关申请,经县(市)税务局批准,酌情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的照顾。

      第五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的缴纳期限,由市、县税务局规定。

      第六条 纳 税人应于本细则施行之日起二个月内,将现有房产的座落、结构、幢数或间数、面积、原值或租金等情况据实向房主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后,纳税 人变更地址,新建或购买的房产,产权转移,房屋添建,改建增减原值,免税房产出租或营业,应于变更、建成、购进、转移、添建、改建竣工和出租、营业之日起 二十天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第七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细则第十条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 Hzl_8542
    0 回复

    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相关问题
桁架结构有哪些分类?
钢结构中常见锚栓支架节点有哪些?
管桁架结构有哪些特点?
厂房加固改造需要做哪些事情
钢结构加固方法有哪些?
精选问题
上海贝克玛煤气灶维修点在哪里?
上海宇杰油烟机在哪里有维修点
恒源洁具怎么样?
上海奥特朗热水器售后维修点在哪里?
深圳老板油烟机维修点有哪些?
上海阿里斯顿热水器售后维修点哪里有?
上海专业修油烟机公司哪家好?
上海万喜油烟机维修点在哪里
北京帅康抽油烟机特约维修地址在哪里?
上海太太乐油烟机维修点地址在哪里?
查看更多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