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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备案程序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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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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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芒果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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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99小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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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
    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
    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
    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
    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公司 建设单位。b、工程技术
    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
    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
    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 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
    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
    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
    1、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
    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
    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
    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
    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
    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
    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并签名(盖公章)。(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
    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
    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
    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
    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
    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三、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
    (一)、备案准备的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下列文件:(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意见;(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
    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9)、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0)、环
    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1)、有监督站
    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12)、燃气工程验收
    文件;(13)、《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14)、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备案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 Hzl_8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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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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