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营销

上海居住证积分需要哪些材料

有问必答 > 问题详情
8年以前
7个回答
  • [昵称被屏蔽]
    1 回复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件);   
    3.持证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磁卡。   
    (二)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1.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   
    2.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类的须在注册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用证明;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3.持证人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4.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或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数(须由所聘单位为其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申请当月仍在所聘单位)。   
    5.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6.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7.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持证人配偶和同住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   
    2.配偶身份证;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6.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应当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 家和往事兴
    0 回复

    答,一,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
      1,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
      2,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二,积分申请材料:
      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7.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三,材料受理流程:
      1,人才服务中心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2,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 可爱的橙子
    0 回复

    你好,基本材料(必须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6、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评论 0 赞 0

    cxc123
    回答数:5841|被采纳数:4
    11天前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
    (1)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2)通过具有人才派遣资质或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6、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 一追再追
    0 回复

    上海居住证积分需要的材料: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 青春奋斗者
    0 回复

     一,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
      1,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
      2,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二,积分申请材料:
      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7.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三,材料受理流程:
      1,人才服务中心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2,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AN拉勾勾
    0 回复

    上海居住证积分需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7.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 abbe96
    0 回复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相关问题
常见的钢结构建筑有哪些?
桁架结构有哪些分类?
房屋加固需要多少钱
钢结构中常见锚栓支架节点有哪些?
管桁架结构有哪些特点?
精选问题
上海阿米迪煤气灶维修在哪?
上海海华油烟机维修点地址在哪里?
上海樱雪脱排油烟机维修点在哪里?
上海海尔热水器维修地址?
求问上海national热水器维修点的地址
太太油烟机维修点在哪里?
上海浦东奥克斯空调维修点在哪里有
上海松江区热水器维修公司哪家好?
上海万家乐热水器特约维修点在哪里?
万和壁挂炉显示e6是什么故障?
查看更多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