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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厦门保障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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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以前
3个回答
  • Andy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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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 Standby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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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保障性住房必须符合的三个基本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具有厦门市城镇户口,且至少有一个家庭成员在厦落户满3年,通过购买商品房入户的则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2、申请人家庭必须是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4倍以下;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6倍以下。
    3、申请人家庭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今年的申请条件为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A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申请。B以投靠子女方式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单独申请。C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D单身达到计划生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年收入5万元以下 4-5人户年收入6万元以下 6人以上户年收入7万元以下
    3、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资产控制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家庭资产在20万元以下 4-5人户家庭资产在24万元以下 5人以上户庭资产在28万元以下。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 汽车 有价证券 投资含股份 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
    4、无住房或住房困难户:2006年我市住房困难户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A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B已租住、购买公有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原则上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获得批准时原住房(或货币安置补偿金)必须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回或收购。

  • 低调123
    0 回复

    下面是有关申请厦门保障房的有关条件,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申请购买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在本市无住房。
      符合上述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的名义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厦门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三、申请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单身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共同申请。现役军人符合转业进厦安置条件,且其家庭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户籍因就学迁入本市的,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户籍时间。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的,仍可参与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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