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营销

自建房装修合同范本有没有?

有问必答 > 问题详情
8年以前
4个回答
  • ddd_3192
    0 回复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 职务:_____农村建房合同书甲方: 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 职务: 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 职务: _____

    第一条 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方 式取得位于___、编号为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 ______、容积率为___、计划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 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 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 ;2.乙方是经主管部门批准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 地产开发企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第二条 合作建房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____栋_____层的办公(或 商住、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第三条 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 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 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 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 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 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 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第五条 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甲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第 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 本合同生效后第 天内开工,并在第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第六条 产权分成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___栋____ 层房屋的产权,乙方拥有____栋____房屋的产权。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办理完甲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 房地产证。

    第七条 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 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开工、或在第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间办好房地产证,乙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__个月以 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 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一颗柠檬_4908
    0 回复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 材料供应
      3.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 本工程执行_________(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_________(填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 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4.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5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6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验收
      5.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5.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5.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6.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6.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6.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6.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七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八条 工程监理
      8.1 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8.2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8.3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9.1 甲方在开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3 使用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事项。
      第十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0.1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10.2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10.3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工作
      11.1 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11.2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11.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11.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11.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11.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乙方工作
      12.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12.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2.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12.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2.5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12.6 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2.7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三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十四条 工期延误
      14.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4.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5.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5.4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15.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5.6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7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15.8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7.1 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7.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七条 垃圾清运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十八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8.1 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8.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8.4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8.1 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8.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8.4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通知
      21.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1.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21.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22.1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2.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 Standby凡
    0 回复

    甲方:
      乙方:
      甲方砖房1栋 平米防震居民房,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每平方米 元,共计人民币(大写: )包括地暖(塑管每米3元左右)。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1、 乙方进入施工工地现场,甲方必须负责三通一平工作,建筑用电距离不超过300米,电水路由甲方负责,所需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2、 甲方负责解决施工人员临时住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房负责。
      3、 甲方负责提供相应不底于90平方有效图纸,图纸上有双方签字,不能随便更改,如需要更改双方商量后同意甲方要负责所造成的损失。增加的合同外的工程部分,甲乙双方谈好价格后再订合同方能进行施工。
      二、施工要求
      ① 地工基础:深度___公分 宽度___公分 里面宽度___公分
      ② 墙体外墙___内墙___ 砌筑时内外错缝一般采用水泥沙浆
      强度要达到(150号).四角有构造柱 四角和内样交换处一般要求__公分 配两根__毫米拉接筋 沙浆的饱满度必须要达到三一砌筑法(一快砖 一铲灰 一挤揉)并使用前必须把砖潜水湿润
      ③ 圈 过梁:过梁高度不低于__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__毫米,刚箍直径不低于_毫米,最大距不宜超过___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___毫米上下圈梁
      ④ 屋顶先脚板,钢筋不宜__毫米,距离__公分,混淋土___级交标号屋面炉灰前面高度___公分,后面__公分,炉灰上面5公分混淋土,__公分沙浆抹广 抹墙里外水泥沙浆抹广__
      ⑤ 地板砖____黑白由甲方自选定价__元一块,如造过__元由甲方自付,砖黑白由甲方自选卫生间墙砖,不低于___元,墙内刷房池涂料,电线用4平米铜芯线,每件房一只热光灯 插座一只 开关一只
      ⑥ 门窗: 内门用实木门,窗户。塑钢海螺牌外门,防盗门,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在施工过程中甲已双方互相协商
      ⑦ 室内自来水,下水管由乙方负责
      交工日期 开工起___天完工(不包括刷涂料)
      一.付款方式
      开工付___,土墙砌好付___,刷涂料前付___,___交工一次付清。还剩余___一年维修给清。
      经双方协议如下:
      甲方:
      乙方:

  • 荣耀vvv
    0 回复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c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3. 定额工期总天数:   天
      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5. 质量等级:
      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  元。  金额(大写):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条款;
      2. 合同条款;
      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和招标文件;
      5. 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 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仅使用汉语。
      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图纸
      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  年  月  日
      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
      4.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2. 社会总监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现场是否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 会审图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32条执行。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3.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
      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的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7.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2.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处理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时,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时,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处理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时,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又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份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处理
      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停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
      3.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及奖励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1. 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比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定额工期提前  天,提前  %。
      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3.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
      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出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仍须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及责任
      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    。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费的用支付:
      2. 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
      第十七条 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及双方责任分属
      1.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乙方应做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3. 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的,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1.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
      2. 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办法
      1.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2.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或进度款支付
      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2.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3.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后,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 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同志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2. 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的情况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时,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 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时,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由双方议定。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25条发生的设计变更,按第22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1.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2. 甲方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4条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规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时,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办法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和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1.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 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15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
      3.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处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5.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中,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低扣)。
      第三十条 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进行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二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的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时,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 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必须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想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的费用。
      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施工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问题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问题
      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处。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并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问题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时,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
      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的解决办法
      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从而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的撤除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行的,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 本合同副本
      第四十二条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  2.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管理机关签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相关问题
有没有在老家小县城装修的,怎么找装修公司吖
想在北京找装修公司合作怎么找啊
钢结构厂房有没有必要加固?
品艺装修怎么样,晋中的
我是做装修公司的,想接网单,怎么联系到咱们公司
精选问题
上海沪吉煤气灶维修哪家最专业?
如何打造屋顶花园?
上海博世热水器售后维修点在哪里?
双流哪家装修公司好?
上海万和燃气热水器在哪里有维修点
北京百信油烟机维修点在哪里?
长沙帅康油烟机维修哪家比较专业?
成都景观设计公司哪家好?
上海油烟机维修公司哪家好?
无锡老板油烟机维修点在哪里?
查看更多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