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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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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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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u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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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二、受理范围 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 三、办理总程序 1、送审规划设计方案 2、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送审规划设计方案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新建、迁建单位需使用土地的,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或者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提交以下资料: 1、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2、计划部门的当年投资计划文件或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按我局规划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含管网综合图)两套及CAD DWG格式电子数据壹套; 5、建设单位与土地现使用单位的土地出让意向书及上级部门意见。 2 6、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由拍卖等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工程,提交以下资料: 1、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2、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 3、根据拍卖地块的范围及规划条件,由具有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含管网综合图)两套及CAD DWG格式电子数据壹套; 4、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送审规划设计方案的办理程序及期限 建设单位送齐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经窗口受理申请并发给建设单位立案回执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二十天内审查完毕(不含市政府审查、专家审查和方案公示时间),发给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 1、建设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规划方案后,再次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第二次送审)》,报窗口受理。 2、如无修改意见,建设单位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建设单位报送规划设计方案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送审图纸应符合规范化要求,须有设计单位图签、设计单位资格证书编号、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签名,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出图章。 七、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原件 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及期限 建设单位送齐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经窗口受理并发给建设单位立案回执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五天内,办理完毕。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件一套。(2)建设用地红线图两份。 (3)关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一份。 经审核不同意的,将发放注明详细原因的退件通知书一份。 九、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六个月内,应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权属证件。取得土地证件后,向我局报送建筑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届时未取得建设用地权属证件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

  • 丁军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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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网上搜查到相关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的方法,给你参考一下看看,希望可以帮到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提交材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二、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yushao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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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或者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必须分别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手续如下:
      1.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是:(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5)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是:(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市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其他建制镇,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公布
      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夫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1990年1月5日]建设部《关于宣传贯彻(城市规划法)的通知》(90)建规字第1号
      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未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批准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非法占地。
      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都属违法行为,根据影响城市规划的程度和情节,给予限期改正,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的处分,并处罚款。
      [1990年2月23日]建设部《关于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90)建规字第66号
      根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城市土地利用与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将实行法定许可证制度。为了体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律严肃性,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我部决定制定统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相关政策法规:1990年2月23日]建设部《关于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90)建规字第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 鲁元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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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方法以及步骤:

    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个人建房等不同要求,诱发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惠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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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方法:

    一、申报:建设单位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辖区规划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项目报建服务申请表》申报时需附带以下材料:1、用地书面申请;2、村委会或居委会审签意见;3、属出让转让须附送双方协议及土地权属证件;4、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其他特种行业须附计划立项文件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受理:规划所收集齐报建材料后,交到规划报建中心,报建中心核实报建材料,在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开具《武穴市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由相应规划所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

    三、初审:规划报建中心通知规划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初审。规划股根据规划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踏勘对项目初步审查,如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或有争议的,上报局规划审批例会集体讨论研究,如根本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由相应规划所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测图:对于规划股初审通过的建设用地项目,报建中心开具测图通知单,通知规划勘测院测绘1:500用地现状图。测图的目的是为规划设计提供基础性的地形资料。

    五、设计:报建中心收到规划勘测院测好的地形图后,开具规划设计通知书,通知规划设计院作平面布置规划,交规划股绘制建设用地红线图。

    六、审批:每星期五规划局召开规划审批例会,对规划股初审合格后经过测图、设计的所有建设用地项目进行集体审批。参加审批例会的人员有: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规划股全体员工、规划设计院院长、规划勘测院院长、执法大队长、城东城西规划所所长。在例会的召开过程中,规划股工作人员对各用地项目的位置、范围以及初审情况作一一介绍,对于重大的或有争议的项目,局领导班子带领参会人员现场踏勘了解情况,然后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对每一项目的审批都实行集体举手表决,半数以上同意的才予以审批通过。同时规划股做好审批例会记录。对于审批未通过的项目,规划股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证习定书》,由相应规划所送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七、收费:对于规划审批例会,审批通过项目,经过市规划局、市建设局领导及市政府会管市长在红线图上签字后,晒制成兰图,报建中心根据收费标准开出计费通知单交付相应规划所,规划所根据计费通知单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收费。公建项目有五种收费项目,即测量费、放线费、变形观测费、规划修建设计费、规划咨询费,私建项目有三种收费项目,即测量费、放线费、规划咨询费。

    八、发证:建设单位或个人向规划所交费后,规划所到规划股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用地红线图,经局办公室审核收费情况并登记盖章后,规划股再在红线图上加盖出图专用章,规划所将规划用地许可证及规划用地红线图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九、放线: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管部门办好土地证后,到报建中心申请放线,这主要是指大型用地项目或公建项目,也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施放用地红线,设立用地界限,对于私建用地项目,只需在办理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后一次性放线即可。报建中心开具放线通知单,通知规划所、测绘办、执法大队、测绘人员实地放线,由测绘办填写放线记录交付报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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